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些什么?
湖南省就业培训中心
2011-9-19 16:15:09
《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》第18条规定,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:合法证照、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、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等,并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《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》第18条规定,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:合法证照、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、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等,并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