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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3月24日商品营业员鉴定考试通知:
兹定于2012年3月24日上午8:30分,在省就业培训中心鉴定所举行商品营业员/收银员鉴定考试,请于2012年3月14-23日去(长沙火车站原QQ电脑城)科佳电脑城A栋9楼905室领取准考证,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的鉴定参考人员,可于... [详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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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规程

湖南省就业培训中心 2011-9-19 11:18:08

一〉、考评员在执行考评工作时,必须佩带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考评员资格胸卡。
  二〉、考评员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工作前,要根据技能考核准备通知单的要求,协助鉴定所〔站〕做好有关设备的调试检查工作。
  三〉、考评员要认真维护考场秩序,做好考场监督、检查、答疑、现场评定、收发试卷等工作。
  四〉、考评员在开考前应向考生宣布本场考核时间,重申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当众拆封发卷。
  五〉、考评员应审核考生《准考证》是否与参考人、参考工种相符。
  六〉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,对考生夹带、偷看、传递、代考、换卷(件)等违反《考场守则》行为,要及时制止并予以批评、警告,对严重作弊者要视情节予以扣分,试卷作废处理。
  七〉、考评员详细准确填写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并签名负责。
  八〉、考试结束铃响,考评员应指令考生停止考试,考生退场后,要整理、装订、密封好试卷或在考件上打好号交回考场保密室。
  九〉、考评员要指导或承担本场次鉴定的阅卷(检测)评分工作。严格按标准评定成绩,考评小组成员应在本场次鉴定成绩登记册上签名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