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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3月24日商品营业员鉴定考试通知:
兹定于2012年3月24日上午8:30分,在省就业培训中心鉴定所举行商品营业员/收银员鉴定考试,请于2012年3月14-23日去(长沙火车站原QQ电脑城)科佳电脑城A栋9楼905室领取准考证,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的鉴定参考人员,可于... [详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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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技能鉴定所岗位责任制

湖南省就业培训中心 2011-9-19 11:08:52


一、所长职责
  1、认真研究、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、法规,组织本所搞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。
  2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调查研究,及时了解、掌握和解决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以推动本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序进行。
  3、负责协调与省厅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,坚持“社会效益第一”、“培训和鉴定质量第一”的原则,牢固树立为劳动者服务、为企业服务的思想。
  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,在管理上实行所长负责制。
二、副所长职责
  1、协助所长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。
  2、负责协调所与中心之间的工作关系。
  3、牢固树立为劳动者服务、为企业服务的思想,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。
三、办公室主任职责
  1、在所长和副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日常事务。
  2、在省厅职能部门指导下,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以及办证发证等工作。
  3、负责协调上下左右关系,及时沟通相互间的联系,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