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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3月24日商品营业员鉴定考试通知:
兹定于2012年3月24日上午8:30分,在省就业培训中心鉴定所举行商品营业员/收银员鉴定考试,请于2012年3月14-23日去(长沙火车站原QQ电脑城)科佳电脑城A栋9楼905室领取准考证,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的鉴定参考人员,可于... [详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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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《公共营养师》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工作的通知

湖南省就业培训中心 湘培心函字[2011]08号 2011-10-14 13:31:24
各企事业单位、高等院校、各类医院:
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职业标准的规定,《公共营养师》已列入就业准入职业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营养专业人员培训,提高公共营养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,促进国家职业资格证制度全面推行。我中心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,从2011年3月起,面向社会举办《公共营养师》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班,现将有关考证培训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医院、公共卫生业务部门、政府计划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大中小学校、专业运动队、托幼机构、养老院、宾馆饭店、单位食堂、食品加工企业及营销部门、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等开展食品营养咨询和指导工作的从业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及师资
1、培训内容
基础课程:营养学基础、各类食物的营养价值、特殊人群的营养、社区营养、营养与相关疾病、食品卫生及管理、相关政策法规等。
技能课程:膳食调查、膳食计算、膳食营养评价、食谱设计与制定、营养软件的使用、糖尿病病人的食谱设计与评价、营养宣教、营养咨询的方法、步骤和实战演练等。
应用课程:临床营养、学校幼儿园营养、餐饮烹饪与营养、运动与营养、食疗与药膳、保健品营养等。
2、培训教材: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颁统一培训教材。
3、培训师资: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资深营养专家、高等院校教授。
三、培训鉴定
培训期满,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参加国家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试。鉴定考试分理论知识考试、实际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项。各项成绩合格者,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《公共营养师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四、培训报名
报名地点:长沙市芙蓉区营盘东路19号湖南省展览馆金山科技
大厦五楼(培训中心培训科本部)
联系电话:0731-84127727、84127724、84127726
    真:0731-84129562 咨询网址:www.hnjypx.com
电子邮箱:hnjypx2005@163.com
联 系 人:王老师(13975177405)
五、政策待遇
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(湘办发[2007]13号)文件精神:鼓励企业对已聘的高级技工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和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按业绩贡献相应享受同企业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、带薪学习、培训、休假、疗养保健、出国进修等有关待遇;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湖南省财政厅(湘劳社政字[2006]22号)文件精神享受相应津贴,其标准为:“已取得高级技能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,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/月的标准执行;取得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职业资格证书,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,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/月、260元/月的标准执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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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一一年三月一日